浙江省会计学会 |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
浙会学〔2016〕3号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
会计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分会),各市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各工委,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繁荣会计学术研究,提高理论和实务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浙江省会计学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联合会商,并报浙江省财政厅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度会计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我省从事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实务、会计科研教学工作者以及其他经济工作者撰写的尚未公开发表(本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会计专业论文。
2、参选论文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适应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引文准确,数据可靠,逻辑缜密,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格式统一,图表清晰,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和决策参考价值。
二、论文报送
1.参选论文(同一作者只可推荐一篇,下同)由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分会),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各工委进行初步评选后汇总报送省会计学会。
在杭省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高校科研单位以及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可将参选论文直接报送省会计学会。
已经在《浙江注册会计师》、《浙江总会计师》杂志发表的论文,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择优选送。
2.参选论文一律用计算机WORD文档排版,排版格式按照《会计研究》刊登论文的要求执行。作者个人信息单独列为一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3.参选论文纸质稿件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提交纸质稿件以及与纸质稿件相符的电子文档(纸质邮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2016年度会计论文评选”;电子邮件主题为“2016年度会计论文评选”,文件名为“作者[或第一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三、评选办法
1.各省级专业会计学会(分会)、各市会计学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协会各工委对选送的参选论文进行要件审核和会计学科相关性审核等初选工作。
2、省会计学会会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总会计师协会对参选论文进行要件审核、会计学科相关性审核和相似性检测等审核工作。经审核合格的参选论文,提交专家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审。
3、参选论文经评审,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报省财政厅备案后予以公布,并结集编辑、公开出版。省会计学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总会计师协会有使用获奖论文成果的权利,并根据工作需要以不同形式供有关主管部门工作研究和决策参考。
四、联系方式
1、浙江省会计学会
联 系 人:陈 俊
联系电话:0571-85062675(传真)
通讯地址:杭州市武林门混堂桥12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zjskjxhxsb@126.com
2、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李竹昕
联系电话:0571-85179573
通讯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邮政编码:310006
电子邮箱:395396387@qq.com
3、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联 系 人:余淑兰
联系电话:0571-87381563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66号白荡海人家2-2-101
邮政编码:310012
电子邮箱:zjcfo@126.com
浙江省会计学会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16年5月21日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
计师协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