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总会字[2016]第03号
关于缴纳协会2016年会费的通知
各工委、会员单位:
为了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章程》和《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度会员会费收缴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会员单位或会员姓名及团体会费或个人会费数额以及需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汇款后请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以便协会核查并及时开具会费发票并邮寄。会员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告之协会会员部。
二、会费标准:
大型企业及特大型企业:1000元/年;中型企业:700元/年;行政事业及中介机构:500元/年。团体会员(协会特邀):5000元/年。
三、缴费账号
户 名: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银行帐号:1202020609014433057
四、 2014-2015年会费尚未缴纳的个别会员,请一并缴纳。今年协会将对会员进行信息核对,对多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将按协会《章程》的规定处理。
望广大会员及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尽快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
联 系 人:王老师 0571- 88496847
余老师 0571- 87381563
传 真:0571- 88496847
会 址:杭州文一路“白荡海人家”2-2-101
邮 编:310012
协会邮箱:zjcfo@126.com QQ:805098840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