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更新时间:2011/3/24 17:19:46           点击数:1548

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经与市人事局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字〔201031号)转发给你们,我市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具体申报推荐工作按此文件执行,请你们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申报人员应当按照《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发〔200939号)要求提交评审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按规定公示7天后,将公示情况填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县(市)、区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需经当地财政、人事部门审核。

  当地财政、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盖章确认后统一上报宁波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宁波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市中山西路19)。联系电话:87188411

  各县(市)、区和市级各有关单位应于2010810日前报送《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和相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工作部署确定当地的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附件:

  1、《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附件1+浙财会[2010]31

附件2+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

浙财会2010+31+附件+1--6

浙财会2010+31+附件7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

浙财会2010+31+附件8评审对象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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