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总会字[2007]第023号
关于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班的通知
各工作委员会、各位会员:
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税收政策及税收管理上的变化将给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成果带来较大的影响,所以近期不断有会员要求协会组织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培训和研讨。以正确领会和把握新税法的精神,提前做好应对工作,为此,经研究协会决定于2007年12月7日在杭州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班,现将通知发给你们,欢迎组织会员踊跃参加。
一、时间
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一天,上午8:30分开始。(12月6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
杭州天鸿饭店二楼飞鸿厅 (杭州市莫干山路333号、乘公交车沈塘桥站下车、总机号码(057188268888)
三、研讨对象
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财会工作骨干,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及税收研究人员等。
四、研讨内容
1.新企业所得税法讲解
2.新旧税制下的税负率偏差分析及企业筹划;
3.企业如何应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等
五、研讨嘉宾
1.黄董良(浙江财经学院院长助理、东方学院院长、教授)
2.税务部门有关领导
3.何建军(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
4.何继昌(浙江远洲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六、研讨费用
每人300元 (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为了做好研讨班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参加研讨班的同志在2007年11月30日前填妥回执传真至协会秘书处,或以邮件形式发到协会邮箱。
联系人:方小其 余淑兰
电 话:0571-88496847 87381563 传真:0571-88496847
邮 箱:zjgaxh88@hzcnc.com zjcfo@126.com
地 址:杭州市文一路66号白荡海人家2-2-101 邮编:310012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07年11月22日
附件:
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班报名表回执 ,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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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房预报 ①包间 □; ②与人合住 □;(①、②在“□”中画“√”) ③预订房间数量 间。 | |||||||||
注:①请于11月30号前将报名表传真至0571-88496847。
②此表可复印,也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cacf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