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zjcfo              更新时间: 2018/3/6 11:52:20           点击数:3971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浙总会字[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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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浙财会〔201812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相当职务人员、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财会业务骨干(以下简称高端会计人才)。其中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于518-31日举办的60名学员,要求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相当职务人员,或具备高级职称以上的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高端会计人才”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2周;其他企业的“高端会计人才”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1周,具体培训时间详见附件1。培训地点为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纳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参加培训的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的,视同完成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国家预算安排。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食宿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各市财政局和省级主管单位应汇总各期培训人员名单,于当期开班一个月前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名额有限,请报名人员珍惜学习机会,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学习时间。凡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7天告知当地财政部门和省总会计师协会,已报名无故不参加培训且未告知,造成名额浪费的,取消其所在单位下年度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参加资格。

(二)国家会计学院为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公寓等教学资源紧张,恕不接待家属及随行人员。如有学员需带家属及随行人员,请在校外自行安排食宿,并请自行负责其人身安全。

(三)培训过程中可能会有户外拓展项目,请大家携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四)培训学员如在培训期间遇到紧急事宜,请及时与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余老师(0571-87381563)和国家会计学院班级联络人进行联系(报到时学院发放的培训须知中将列明具体联络人)。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381563

邮箱地址:55805816@qq.com

附件:

1.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时间及地点

2. 2018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1835

 

 

 

 

 

附件1

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单位类型

食宿收费标准

厦门国家

会计学院

410-24

10日报到、24日返程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330//

415-22

15日报到、22日返程

其他企业

62-9

2日报到、9日返程

其他企业

68-15

8日报到、15日返程

高校财务

专题

626-710

26日报到、710日返程

医院财务

专题

北京国家

会计学院

6月10日-16日

10日报到、16日返程

其他企业

340//

上海国家

会计学院

5月18日-31日

18日报到、31日返程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340//

7月17日-31日

17日报到、31日返程

备注:各个培训班人员限定,按文件要求报名。

 

 

附件2

 

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

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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