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zjcfo              更新时间: 2017/2/17 11:14:24           点击数:6495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文件

 

 

浙总会字[2017]01

 

关于2017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的通知》(浙财会〔20175号)精神,现就2017年度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相当职务人员、财会业务骨干(以下简称高端会计人才)。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高端会计人才”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2周;其他企业的“高端会计人才”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1周,具体培训时间详见附件1。培训地点为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参加培训的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的,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国家预算安排。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食宿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五、报名方式:在杭省级单位直接通过邮件的方式于320日前向我协会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其他人员按属地原则向当地财政局报名,具体报名工作由当地财政局自定。各市财政局应于320日前汇总本地区报名人员报我会。

六、其他注意事项:培训名额有限,请报名人员珍惜学习机会,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学习时间。凡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告知当地财政部门和省总会计师协会;已报名无故不参加培训且未告知,造成名额浪费的,取消其所在单位下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参加资格。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381563

邮箱地址:55805816@qq.com

附件:

1.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时间及地点

2.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报名表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17216

附件1

 

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单位类型

食宿收费标准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49-23

9号报到、23号返程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285//

A班:514-21      14号报到、21号返程

其他企业

B班:611-18

11号报到、18号返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521-27

21号报到、27号返程

其他企业

340//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62-17       2号报到、17号返程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340//

备注:各个培训班人员限定,按文件要求报名。

 

 

 

 

 

附件2

 

 

 

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表

 

 

  

 

性别

 

民族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办公室电话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