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会〔2013〕29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造就一批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会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根据《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会工作8年以上;
3.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身体健康;
5.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二)具备基本条件要求,并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企业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2.担任大中型企业财会机构副职以上职务;
3.担任全省综合排名前50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以上职务(事务所未设部门经理职级的,担任高级经理3年以上);具有担任较大型业务项目负责人的审计工作经验;
4.参加2010—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名列当年全省前20名;
5.参加2010—2012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列全国金榜;
6.参加2010—2012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成绩名列当年全省前30名。
其中符合第5项条件的,可适当放宽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4—6项条件的具体名单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之窗——通知通告”栏目查询。
二、培训人数
2013年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班招收50名学员。其中:企业类40名,注册会计师类10名。
三、培训对象选拔
省级主管单位、各市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组织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班学员的选拔工作。各县(市、区)的选拔工作由所属市财政局布置。
(一)申请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可登录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隶属关系报主管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对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后,报各市财政局会计处汇总。
省属单位和各市财政局会计处于2013年8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各市、县(市、区)按辖区内每万名会计人员不少于3名的要求,推荐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班学员选拔对象。组织推荐工作将作为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选拔笔试。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财会专业知识、经济管理综合知识、企业管理综合知识以及英语。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2010—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列当年全省前20名;参加2010—2012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名列全国金榜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选拔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学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正式录取。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并参照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同时适当考虑学员的地区代表性,最终确定录取培训班学员50名。正式录取的培训班学员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员本人及所在单位。
其中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确定(符合免笔试条件人员要求参加笔试的,按本人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班培训周期为3周年(2013—2016年),于2013年9月开班,首次集中培训为10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解决;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571-87058442。
附件:1.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2.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浙江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做好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计划用3年时间,培养、造就一批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发挥其在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研究会计实务、强化会计职能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高我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
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负责研究决定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培训单位,商定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对学员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申报、评价、确认、考核、推介等工作;建立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对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协调全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大中型企业或当地骨干企业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全省综合排名前50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和部门经理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
四、培训对象的选拔
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建立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由本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公开择优选拔。
五、培训组织
(一)培训周期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四期培训班招收50名学员(另设候补学员5名),培训周期为3年(2013—2016年),分3个阶段实施。第1年为知识拓展阶段;第2年为能力提升阶段;第3年为实践拓展阶段。
(二)培训内容
根据三个阶段培训考核的目标,设置培训内容。
1.知识拓展阶段。该阶段重点培养学员的专业素养,以组织教学、跟踪管理为主,着力提高学员的会计、财务理论水平、风险管理意识以及分析判断、沟通协调等管理能力,为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夯实基础。
主要培训内容:根据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能力框架,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教学手段,以案例教学为主要形式,围绕提高学员会计理论、风险管理意识以及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管理能力的要求,科学、系统地设计培训课程,聘请国内一流师资,讲授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
2.能力提升阶段。该阶段重点培训学员的综合素质,以高层论坛、交流学习为主,着力提高学员的战略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提升学员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学员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角色的转变,成为全省会计行业的领军人才。
主要培训内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国内外会计行业发展新趋势,会计理论及组织管理理论的新成果、新动态,围绕会计改革、经济转型升级等热点问题和宏观政策趋势,增强课题研究能力,提高学员文化底蕴、政策水平、决策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素质的要求,邀请国内顶尖专家学者和集团公司高管等,举办高层次专题讲座和论坛,提高学员的政治意识、战略意识、全局观念,进一步开阔学员的视野。
3.实践拓展阶段。该阶段以实地考察、工作实践为主,在持续打造学员各项能力的同时,强调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发挥优秀学员的带动作用,提升学员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重点培养和帮助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角色转变。
主要培训内容:在进一步深化对前沿会计、金融、管理等知识融会贯通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去学员所在单位,考察学员在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能力,听取单位领导对学员的评价,督促学员更好的开展本职工作。组织学员到境内外知名学院、上市公司和知名企业、国际性组织、跨国企业实地考察,通过与境内外专家、同行的交流,了解掌握境内外会计行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学术动态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培养学员战略思维,使之熟悉国际惯例、具备涉外沟通能力。此外,承办学校还将每年为前二名的优秀学员单独提供海外名校学习研修、考察机会。
(三)培训基地
以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为教学培训基地,以国有大型企业和机构为实践培训基地。
(四)培训方式
项目培训方式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
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主要是通过在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的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跟踪管理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由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学习。通过远程交流平台,督促学员完成培养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参加学习小组讨论,定期提交学习成果,包括:心得体会、总结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考察报告等,提高学员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
六、管理与考核
(一)实行学员管理信息化。培训基地负责建立学员档案,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情况。
(二)实行学员管理动态化。培训基地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信息库,加强培训基地、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
(三)实行培训管理持续化。省财政厅和培训基地应定期了解学员职业岗位变化,听取学员对培训工作和学习课程的建议,了解学员的培训需求,为不断完善培训效果收集信息。
(四)建立学员考核评价体系
1.建立不合格学员淘汰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培训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指标为依据,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培训基地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不按规定向科研培训基地和人才办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劝其退学,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
2.建立优秀学员评比制。培训周期届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由省财政厅颁发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根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通过个人自评、学员互评与管理部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0%。
七、培训经费
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解决;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八、学员使用
积极创造条件,为取得浙江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者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一)择优聘任为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实训辅导员;
(二)符合条件的,择优聘任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和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
(三)优先申请成为省会计学会、省总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
(四)优先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等组织的全省性科研、学术活动,优先承担会计科研项目;
(五)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遴选;
(六)择优向大中型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