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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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
◆ 2月12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民社字(1992)75号文批复,“经审核,浙江省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具备省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准予重新登记,并发给《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至此,研究会批准成为省一级社会团体。
◆ 2月,根据省财政厅(1991)财会107号文件及研究会1992年工作规划,配合省财政厅会计事务管理处,对全省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设置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截止2月底止,共收回调查表329户。在329户企业中,已设置总会计师的37个单位,占全部户数的11.2%;设置副总会计师的48个单位,占全部户数的14.6%。这次调查说明,我省大中型企业对贯彻落实《总会计师条例》,尚有较大距离,需要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 3月13—19日,与湖州市财政局,联合举办了“国有资产和评估业务”培训班。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傅文希参加了开学典礼,并作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和评估工作”的专题报告。湖州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和湖州市财政局领导也参加了开学典礼,并讲了话。参加学习的学员114人,经考试合格者发给了结业证书。
此后,上半年还在衢化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举办了两期“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业务”培训班。参加的学员有180余人。
◆ 4月17—19日,指派副会长兼秘书长龚杰、副秘书长陈成初,参加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在西安召开的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总会计师研究(协)会秘书长会议。有秘书长或代表34人参加。会上,传达了财政部张佑才副部长在中国会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讲座会上的讲话;各地、各行业研究会分别介绍了他们成立以来的活动情况,交流了研究会工作经验;对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提出了一些建议。会议气氛融洽,充满团结奋进精神。
◆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总会计师条例》,研究会受省财政厅授权委托,负责起草《浙江省<总会计师条例>实施办法》。学术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泛收集资料,多方征求意见,举行了二次专题研讨会,结合浙江实际,完成了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此稿由省财政厅以(1992)财会86号文下发至全省各市、地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
◆ 6月10日,为了使财会工作适应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需要,在杭州举办了“股票与债券”专题报告会。有100多人参加。特邀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林皓主讲。使到会同志增添了知识,开阔了视野。
◆ 7月21—23日,为配合我省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帮助会员单位在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提高财务会计方面的应变能力,在建德市召开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新安江化工集团公司等9家股份制试点企业及12家有关大中型企业、单位的27名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会议以学习制度,联系实际,大会交流,分组座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会上,先由副会长、省财政厅原会计事务管理处处长郑志钧介绍了当前我国会计改革的大好形势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过程;对某些经济政策和会计技术处理上不够明确或不够确切的具体问题,特别是那些涉及投资者、企业和职工权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 9月16—21日,在杭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举办了“股份制企业会计”讲习班。参加学习的有该公司领导和有关财会人员40余人。讲习班以《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教材,使学员们弄懂并掌握新制度的内容,与传统会计制度的区别,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的问题,为今后搞好此项工作打下基础。
◆ 11月21—24日,为了帮助会员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适应会计重大改革的需要,在桐庐富春江水工机械厂,举办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两则”)研讨班。有22个会员单位共43人参加。省石化厅、省商业会计学会派人应邀参加研讨。研讨的重点是四个方面:制订和颁布“两则”的指导思想和必要性;“两则”的主要内容与特点,它与传统财务会计制度的区别与特征;“两则”之间的关系,它与改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机制等方面的作用;贯彻和实施“两则”的具体问题。研讨班邀请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教授李文富、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章忠明授课;有八位同志在会上专题发言,部份同志书面发言,还组织小组讨论,发言踊跃,气氛热烈,为下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两则“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