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新制度座谈会顺利召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以下称“新制度”),已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新制度”的实施对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制度也已顺利实施,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受省卫生厅委托,省总会计师协会医疗卫生工委会和省卫生经济学会卫生财会专委会于11月24日在杭州梅地亚宾馆联合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座谈研讨会。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各市及部分县卫生局财务负责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部分财务人员70余人.
省卫生经济学会刘钟明会长、省总会计师协会邵捍华秘书长、省卫生厅规财处申屠正荣处长、张春丽副处长在百忙中抽时间参加了会议,并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配套性文件,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希望大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反映出来,以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与会代表认为:新制度以2011年7 月1日为时点转换
过度虽然相对平稳,但随着实施的进展各单位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取消进销差价科目后,有价疫苗、 中草药如何核算
2、预算管理问题:主要是财政拨款滞后影响核算问题
3、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问题
4、新旧科目结转中部分遗留问题:部分基金红字、以前年度财政结余等
5、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支出的划分
6、盘盈盘亏的待处理科目问题
7、绩效工资的列支口径问题
8、各类备查簿:太多、工作量太大、
9、无形资产的摊销问题
10、各地会计核算中心管理问题
会议采取了大会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代表们充分发表意见,并希望卫生行政部门能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专题讨论和下发补充意见,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浙江省总会计协会秘书处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