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根据中总协(2008)3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2011年我省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2010年12月31日前获得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时间:2011年4月—8月,持证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可以在以下班次中任选一期或二天;
表格略,请点此下载。
三、费用:每人每期(二天)800元(含资料、场租、讲课费,中餐费),交通与住宿费用自理。
四、其它:请各位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在培训上课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并将培训费汇入协会账号。单位: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银行:工商银行湖墅支行,账号:1202020609014433057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松宝 88496847 余淑兰 87381563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