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选择指南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 2008/11/11 16:29:16           点击数:1470

2009年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选择指南

 

一、招标课题

1.财务管理模式如何适应新的商业模式?

2.如何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3.会计外包业务研究。

4.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研究。

5.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研究。

6.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有关问题的研究。

7.全球性经济衰退周期下的中国企业财务战略研究。

二、一般课题

1.     总会计师(包括财务总监、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的研究。

2.     新形势下总会计师工作转型的研究。

3.     总会计师立法的研究。

4.     《总会计师条例》修改或研究

5.     营造总会计师和谐工作环境的研究。

6.     总会计师职责权限的研究。

7.     提高总会计师素质与履职能力研究。

8.     拓展总会计师国际商务能力的研究。

9.     总会计师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研究。

10. 总会计师与建立和谐企业的研究。

11. 总会计师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研究。

12. 推动国有独资企业改革研究。

13. 发展民营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

14. 企业利用外资战略研究。

15. 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问题研究。

16. 加入WTO过度期结束后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的对策研究。

17. 当前产权制度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18. 国有企业资本收益分配和使用问题研究。

19. 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20. 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21. 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研究。

22. 执行新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研究。

23. 公司资本运作研究。

24. 财务管理国际化研究。

25. 企业内部审计研究。

26. 企业外部审计研究。

27. 企业财务风险研究。

28.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研究。

29. 财务管理信息化研究。

30. 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31. 企业绩效评价研究。

32. 企业激励机制研究。

33. 企业成本管理研究。

34. 作业成本法使用研究。

35. 新旧财务报表比较研究。

36. 财务分析重要性研究。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

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1.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会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推动协会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称的协会研究课题是指由浙江省社科联和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安排提出的研究课题。

3.      各专业委员会及各地方工作委员工作部承担协会研究课题(或协作研究课题)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4.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研究课题(或协作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协会学术部负责课题研究的部门组织实施。

 

课题立项

1.      协会每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行业发展需要推出年度研究课题(或协作研究课题)申报指南,发给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工作委员会及工作部,由各单位自行选定申报,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2.      各专业委员会、地方工作委员会及工作部根据协会公开发布的课题指南范围,申报一个课题作为本单位的意向课题;也可根据本地方、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在课题指南范围以外申报本单位的意向课题,填写《课题申请书》报协会学术部。

3.      协会学术部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根据选题及组合情况,确定课题组或协作研究课题组。对立项的课题,由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下发立项通知。

 

课题实施

1.      各课题组需确定一位牵头人;协作课题组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及牵头人,其他单位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组一般应有3-5人组成,课题组牵头人需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2.      课题组、协作课题组实行牵头人和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人和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课题组成员分工,保证按质按量有计划地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3.      协会学术部负责对立项课题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      每个课题组需在每年年底前将课题研究报告上报协会秘书处。

5.      课题研究所需经费由协会负责,协会按重大课题及一般课题安排资助经费。

 

课题评价和鉴定

1.      协会学术部组建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每二年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并在协会年会和网站上公布评价结果,颁发证书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      协会课题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的课题择优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及浙江省社科联推荐。

3.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负责将研究成果(包括协作课题成果)择优向行业、政府有关部门等推广和宣传,并择优纳入协会出版计划,结集出版。

 

附则

本办法由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学术部负责解释。

 

 

 

 

 

 

 

 

 

 

 

科研课题验收实施细则(讨论稿)

 

根据《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研究课题验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验收程序

1.     课题完成后,交同级专业委员会、地方工作委员会或工作部审定盖章后将课题报告打印成文,经同级专业委员会、地方工作委员会或工作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省总会计师协会学术部。

2.      学术部汇集已完成的课题研究报告提交协会课题研究评审委员会评审。根据情况可分次分批提交中评会,但最后一次评审不晚于次年3月底。

3.      课题评审委员会采取讨论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审结果。

 

验收标准

    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完成质量的优劣,将研究成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优良:

①对解决我国总会计师事业问题及社会经济发展、企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新思路、新观点和新对策。

    ②资料数据运用准确,论证严密。

    ③所提的思路和对策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④所研究的问题复杂,资料收集、处理和研究难度大。

    合格:

①对某个重要领域的问题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对深入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②主要资料数据基本准确,但不够充分,论证一般。

   ③所提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有所欠缺,或可操作性较差。

④问题不太复杂,研究难度以及资料收集和处理难度不大。

   不合格:

①对要解决的问题没有提出符合实际的思路与对策。

②事实描述不清楚,对深入研究的参考价值不大。

③资料根据有较大遗漏,论证不清,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根据评审结果,对优良课题研究成果评定出优秀课题成果奖,以资鼓励。

 

验收结果

1.      经协会课题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学术部将评审验收情况及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2.   协会学术部对通过验收并获奖课题,予以发表或结集出版,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广、宣传。课题研究组成员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另行发表时,须征得协会方面同意并在发表时注明“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字样。

 

附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学术研究课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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