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问梅同志延长任期的议案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 2008/6/20 16:06:17           点击数:1728

关于王问梅同志延长任期的议案

 

各位代表:

王问梅同志历任我会第四、五届副会长,主管协会的培训和学术研讨工作,为会员专业知识的提升和学术研讨的创新作出了杰出贡献。在第六届协会新班子筹备征求意见期间,广大会员普遍要求她继续留任协会副会长。根据《浙江省社会团体组织活动规则》第六条和协会章程的规定:正、副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的精神,故作为一项议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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