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招生简章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 2008/3/25 15:45:33           点击数:1566

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招生简章

 

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是建立总会计师“职业经理人”队伍,推动总会计师职业市场化的基础工作,它有利于加强总会计师队伍的品牌建设,提高总会计师(CFO)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批准,在全省开展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试点)工作。职业资质认证合格者,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职业资格证书》,并被注册到统一组织管理的中国总会计师人才库。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全国性的行业社团组织,其成员为各行各业各单位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目前,协会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地方协会,在17个行业建立了分会。中国总会计师协已成为我国总会计师行业中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大型社团组织。其中国总会计师人才库,具有相当高的公信力。

二. 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的对象,是浙江省现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下同)及后备人员。申报参加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人员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严守国家财经法纪,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上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类专业性管理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分管财会工作的企业负责人)两年以上者,或在大型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部门担任主管3年以上者,或者主管子公司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者;
    
(四)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因违反《会计法》、《证券法》等财经法规而受到惩处者不予认证。

以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到资质认证办公室报名时,必须随带的申报原始资料有学历、职称、任职证书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退还本人。

三.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旨在“更新知识,提升水平”,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采取两种认证方式:

(一)、优先认证人员:

凡被授予省、市以上优秀会计工作者的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已担任大型 以上企业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特大型企业财务部门正副经理;以上资深人员业绩显著的为职业资质认证的优先人员。

优先认证方式为:

1、近三年参加大专院校专业知识培训或正规培训机构高级研修的课程与本认证培训内容相同的,允许抵用,不足部分另行补充培训。

2、填写《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综合能力测评表》,用实际业绩体现本人专业知识水平、执业能力、筹划决策能力。

3、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优先认证人员进行认证评审。综合评审以集体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意票占到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者为通过职业资质认证。

(二)、第一类优先认证以外的人员,依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办法,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试考核认证:
    1
。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指对集中强化培训的课程(本文第四条),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测试,满分为100分。
    2.
能力水平测试:采用开卷方式,主要选择总会计师执业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案例分析,满分为100分。
    3.
职业能力综合评估。由认证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职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一般认证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能力水平测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且职业能力综合评估合格者视为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通过。单科测试合格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应试者须在合格科目有效期内完成2个科目的测试,超过有效期的合格科目必须重新参加测试。2个科目测试均为合格,才能进入职业能力综合评估程序。

.专业知识课程:总会计师(CFO)资质认证培训科目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规定的课程为核心内容(占70%左右),补充高级管理会计等专业的课程(占30%左右),培训总课时为120课时。

1.国家财经政策与法规    (自学)

2.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18课时)

3.企业战略与资本运营    18课时)

4.财务管理与控制        30课时)

5.高级管理会计          12课时)

6.高级财务会计          12课时)

7.经济学                12课时)

8.管理学                12课时)

9.金融学                6课时)

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培训的教材以中总协项目专家委员会编写的《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指南》丛书为主,补充课程由培训合作单位负责编写讲义。

.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培训视招生情况在试点期间每年举办1-2期,每期历时4-5个月。培训采用分散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每月集中授课三至四次,每次授课时间为一至两天(6-12课时),集中授课时间原则安排在周六和周日。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培训地点安排在杭州,培训场地能满足外地学员的食宿要求,具体地点由资质认证办公室届时通知学员。

.学员报名时应详细填写《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申请表》。资质认证办公室认真审查报名人的条件,核对学历职称、任职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等,区别优先认证人员和一般认证人员,确定不同类型认证申请人的培训课程后,以总会计师(CFO)《认证及认证培训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报名人。

报名时资质认证办公室向报名人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等。收费标准为培训费每人每期8000元,教材费每套300元,单科重考费500元。

 . 一般认证人员需要参加全课程培训的,待培训和考试通过后,可申报认证。优先认证人员,参加补充课程培训后,即可申报认证。申报认证时,到资质认证办公室交纳认证注册费1600元,领取《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综合能力测评表》,如实填写职业经历和执业能力、业绩等项目后,交资质认证办公室。

. 由浙江省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认证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估,经专家评估通过的申报人的资料,由资质认证办公室整理上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确认后,即对申报人颁发《总会计师(CFO)职业资格证书》。凡通过认证的申报人名单由《浙江省总会计师》杂志和网站给予公布。

. 为有利于促进财会人员的知识更新,总会计师(cfo)专业知识培训开课时,允许不申请认证的人员参与培训。费用按相应的课程收取。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办公室

                                                                                      2008.01.03.

 

 

   第一期认证培训报名时间为:200817起至2008229止。报名地址:文一路66 白荡海人家2-2-101  总会计师职业资质认证办公室。电话:88227013    联系人:范炜琪  传真:88496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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