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会在杭举行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 2007/12/11 15:32:34           点击数:1865

简讯——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会在杭举行

    为了使广大会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精神,及时做好应对工作,协会于2007年12月7日在杭州天鸿饭店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研讨班。来自全省各地的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负责人、大专院校税收研究人员近200名代表参加了研讨。
    研讨班上午由浙江财经学院院长助理黄董良教授作了《新老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兼谈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主要差异》的专题报告。黄教授结合定稿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新税法的纳税人、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收优惠,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新老税法衔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作了详细讲解。下午组织大会研讨,协会邀请了衢州国税局所得税处舒安萍副处长、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刘玉龙博士后、浙江远洲集团有限公司何继昌财务总监、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何建军总经理四位嘉宾,嘉宾分别就《新企业所得税法思考》、《新旧税法下企业税负差异分析及企业筹划》、《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理解和体会》等内容作了中心发言,发言后嘉宾与代表进行了全场互动。
    整整一天的研讨会,代表们情绪饱满,气氛热烈。会议结束后代表还围着几个嘉宾进行咨询、迟迟不退离去。大家一致认为这次研讨会选题好、师资好、形式也好,这样的研讨会深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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