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研讨会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 2007/3/14 14:49:29           点击数:1771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
联合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研讨会

 

    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7年2月1日起,将正式向房地产企业按新的通知要求清算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增值额的30%—60%。国家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出台该项措施?该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价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如何正确理解政策,积极应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与浙江高级经济师协会,于2007年3月9日在杭州中北大酒店联合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研讨会”。两协会125名会员单位和其他相关企业的有关人员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上午的会议由省总会计师协会王问梅副会长主持。省总会计师协会王家俊会长致热烈的欢迎词。
    王家俊会长首先对在百忙中积极地、踊跃地参加今天研讨会的有关领导、同行和省高级经济师协会俞志龙副会长、黄董良教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他说,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对许多房地产企业产生重大的影响,有的可以讲是致命的,有的可能要交几千万,有的要交几个亿,甚至更多。多年来获得的巨额利润吃下了,消化了,拉掉了,现在又要叫他吐出来,这确实是够难的了。为了帮助房地产企业处理好这个问题,我们和总经会两家研究,组织一批专家,组织一批行家,与房地产企业的各位领导一起,研究这个问题。要求通过今天这个研讨会,要帮助大家“认清形势,吃透政策,积极应对,减轻负担”。
    他说,什么叫认清形势?现在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是大势所趋。从国民经济发展来讲,要防止房地产泡沫,从和谐社会来讲,要解决居者有其屋,特别是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现在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这次人代会是一个中心的中心议题。国家对这个调控的决心恐怕已经下定,非要把房地产开发的调控工作做好。可能还有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过去为什么调控不灵?因为地方政府不积极。现在总理下了决心,叫问责制、地方责任制。就是你这个地区房地产必须要调控好,如果调控不好,你这个县长、市长、省长要负责。这一条可能是比较厉害的。我看了报纸,北京提出要建一千万平方的经济适用房,一千万平方的限价房,还有廉租房,所以要认清形势调控是大势所趋。第二句话是要吃透政策精神。政策不是没有空间,政策还是有空间的。怎么样吃透政策,怎么样应用好政策,是我们应该研究好的。第三句话是积极应对,不要消极。不要认为反正是没有办法了,你要征就征吧。要吃透政策,去研究,在利用政策的基础上,减轻负担。
    他说,我们要求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能够学习政策,认真地思考,踊跃地发言,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在政策的范围之内,用足政策,用好政策。如果会议以后,还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保持联系。我们总会计师协会有个税务筹划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就是黄院长、黄教授。今天下午主持会议的何建军,就是税务筹划委员会的秘书长。我们有一套班子,所以有些问题,不光是房地产,今后有些其他税务问题,都可以提出来,我们会认真研究,作出比较满意的答复。
    会议接着由特邀的浙江财经学院院长助理、浙江东方学院院长黄董良教授作“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专题讲座。他从土地增值税的由来、土地增值税的内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问题三个方面,对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问题作了详细的讲解。
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省总会计师协会税务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何建军以“解读土地增值税清算新政”为题,从宏观经济因素分析、技术(微观)层面的应对策略这两个方面,对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作了讲解。
    下午的会议进入互动,由何建军总经理主持。何总对与会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就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剖析和解答。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杨飞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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