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召开2006年年会


作者:浙江省总会计师              更新时间: 2006/8/25 13:52:41           点击数:1666

  一年一度的我省总会计师协会年会,于2006年4月20-22日在杭州市赞成宾馆召开。除常规议程外,今年年会突出了新会计准则的学习与交流这一内容。基于此,成为年会亮点的是:省财政厅罗石林副厅长作题为《当前会计改革的新动向》的报告,以及特邀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孟焰教授作《新会计准则》的专题报告。来自全省各地的会员代表,省有关领导部门、嘉宾以及长期以来对协会工作作出重大支持和贡献的专家、学者、协会顾问近200名参加了年会。令人振奋的是为数不多的银发会员和顾问的到会,强烈展示了协会成立近20年来创业、发展所走过的路程,和我省总会计师事业继往开米的可喜情景。
    21日上午的大会由陈建中副会长主持。
    协会王问梅副会长致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秘书长邵捍华传达了财政部王军副部长、财政部会计司刘玉廷司长、高一斌副司长到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视察、指导工作时作的重要讲话。王永才副会长宣读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贺电。王家俊会长作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2006年年会工作报告。他在回顾2006年协会所做的八项主要工作后,还就2006年的工作计划,讲了七个方面的内容。报告的最后,他提议协会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并提出,要认真学习、加深理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他要求大家在促进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全文另发)
    会议接着由杨福平副会长就拟增选韦志荣、李连华、刘翰林、赵中华、丁蓉蓉等五位同志为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事宜向大会作了报告,经过酝酿以鼓掌方式通过了这一议案;就调整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部分常务理事,拟增选韦志荣、刘翰林、邵捍华、王水荣、梁林美等五位同志为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及拟同意原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朱增清、王志平、王竞天、王泽霞四位同志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本人提出不再担任常务理事职务的要求作了报告,经到会理事酝酿后以鼓掌方式通过了这一议案。接着杨福平副会长还就调整协会机构设置及机构负责人事宣向大会作了报告。俞乐平副秘书长受常务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200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以上有关文件另发)
   21日下午的大会由王永才副会长主持。省财政厅罗石林副厅长向大会作题为《当前会计改革的新动向》的报告。他首先对协会工作的活跃性和活动的质量作了肯定,接着从会计改革的历程、这次发布的准则体系的特点、如何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问题这三个方面谈了当前会计改革的新动向。在报告的最后,他提出对会计准则不仅要学习,还要实践,要经过多次的培训。他说总会计师协会里面都是大中型企业,估计可能要带头执行,可先走一步,先培训。并希望今后在准则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联系,有什么要求,也可以及时联系。罗厅长的报告,使全体与会人员得到了极大的启发。(全文另发)
    协会王问梅副会长对第一天会议作了初步小结。她说,一是今天罗厅长作了关于会计改革新动向的重要讲话,从改革开放中会计改革的历程,新会计准则的特点和如何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这个报告非常重要。会计准则在执行当中,有很大很大的难度,因为我们这个市场是不成熟的,公允价值对我们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有很多很多的工作要做。她说,今年的学习任务是非常的重。对罗厅长的讲话要细细去领会。二是今天年会的工作报告,希望大家还要仔细地阅读一下。今年协会的工作任务是非常的艰巨,特别是要提高学术活动的层次,大家都有这个要求,在这方面计划的安排是作了深思熟虑的,包括领导班子力量的充实,专业委员会也作了调整。原来的税务筹划委员会,现在是税务咨询专业委员会;原来的企业改制委员会没有了,新成立一个现代成本管理专业委员会。今年学术活动的内容任务是非常的重,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研讨,第二个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高级研讨,第三个是反倾销背景下产品成本管理的课题研究,这个课题也得到罗厅长的亲自过问和关心,正在准备列入财政厅今年申报课题的计划之内。今年的学习活动又都是非常扎实的,都是有利于提高高级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利于改进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她提出,希望大家对完成2006年七个方面的任务,有哪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协会秘书处
    会议的第二天,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孟焰教授到会作《新会计准则》专题报告。孟院长从新会计准则的的制定背景、新会计准则的一些重大变化、新会计准则的其他变化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有关新会计准则的一些重要的内容。杭州市部分非会议代表也慕名前来听取讲座。通过这一讲座,将对大家进一步学习新会计准则具有极大的指导作用。(全文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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