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


作者: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何建…           更新时间:2013/1/8 10:29:11           点击数:1616

财会[2012]19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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